我感觉到痛了。
社交,在我看来,就是一种消费。
人性,再次被证明,是经不起考验的。
还好,原本5000的费用,除去最低2000的回报,损失3000,似乎目前的方案还是更好。可这一切,都是我的“敬业”一步步带来的。
一开始,我以为自己可以搞定,却不知道法律主体的相关关系,自己根本就不适格。而GPT给我的提点,也唤起了我的正义感与原以为确定的应得利益的贪念。结果弄得自己不开心,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,却只是越投越多。真的是得不偿失。如果我不坚持,损失了就算了;如果我的法律意识再强一点,知道哪些可能拿不到,我非但不会有心理的折磨,也不会有后面这一波的存在。
如果说通过这件事看透了朋友的贪,似乎也有些不公,可事实似乎又确实如此。我挺失望的,对朋友的有失分寸,对人性肆无忌惮的贪念,哪怕是自己很喜欢的朋友。或者说,正是很重视的朋友,才会让我落差更大,更失望。甚至会让我不再相信别人会有分寸了。
如果是我,我不会选择性价比如此之低的地方,可朋友喜欢,也算是投其所好。
如果是我,我也不会让对方如此破费,即便似乎对方欠我一个人情。因为把对方弄痛了,对我有害无益。
而中间,其实我是可以引导的,只是我放弃了,我以为对方不会太过分,但我把决定权交给了对方,所以当事态朝我不期望的方向发展时,我非但不好控制,还会积累越来越多的负面情绪。
更傻的是,中间我其实是有机会的,只要不为对方考虑太多,按照自己的最优解来决定,非但节省了大家的时间精力,还能省回我1-2个月的生活费。可我仍然没有表达出自己的想法,即便我觉得非常不值得,也不情愿,但我觉得请客就是要让客人全权决定,所以,成本多了一半多。
关键是,不值得,特别是我明明有机会免费去的地方,竟然要花如此大的代价,我会非常不平衡。
我之前的想法是,我欠他的,所以我可以趁这次机会还回去。我有自己的期望值,但我也无形中没有为此设限,我甚至觉得设限是不好的。
当然,这些都是学费,让我看到自己执拗的后果,让我清醒不能奢望他人选择自己想要的答案。
千万把刀,都戳向了自己。而这一次,又再一次将社交盖上了一个费钱的印章。
当然,一切也可以往好的方向看。
正因为我从来不会这样花钱,绝对不会做这种选择,所以我如果没有这次机会,也一定不会有机会体验到这样的经历。既然钱花了,就要尽情地享受它,让它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情绪价值、人生体验。再讲高调些,有人争先恐后的体验,我花钱就可以了,多么“大款”!
反正,我就是越想越痛,我以前说自己从不后悔,因为每一个决定都是自己深思熟虑后做出来的。可现在,我真的后悔了,我不应该打肿脸充胖子,而是应该给对方一个上限;我不应该将决定权完全交给对方,应该自己来掌控全局,在自己能接受的范围内给对方自由;我不应该在掌握主动权的时候又大度地去体谅对方,导致原本可控的局面再次与我的期待背道而驰。